一、一語道“破”
在大眾認知里,破產總是與“一敗涂地”、“人財兩空”等一系列貶義詞相聯系。但法律框架下的破產制度是一種公平清理債權債務并通過重整、和解的方式提高企業的償債能力、經營能力的救濟制度。當企業“生病”陷入困境時,可以及時救濟防止“小病拖成大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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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濟程序
破產制度有破產清算、和解、重整三種程序。
破產清算 一了百了:針對病入膏肓的企業,適用破產清算程序,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對其財產進行清理變現,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,破產企業退出市場。
破產和解 互諒互讓:破產和解程序是一副“良藥”。指破產企業與債權人整體達成和解方案,互諒互讓,減輕企業負擔,使企業能夠繼續經營。
破產重整 涅槃重生:破產重整程序是指通過對企業經營方案的調整,引入新的投資,使企業重獲經營能力,提高企業清償能力。
02
救濟權利
破產撤銷權: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,破產企業的下列行為可撤銷:
(1)無償轉讓財產的;
(2)以明顯不合理價格進行交易的;
(3)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;
(4)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;
(5)放棄債權的。破產企業有前款所列行為的,管理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。
03
破產清償順序
1、別除權(只對其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)
2、破產清算的費用和共益債務;
3、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、傷殘補助、撫恤費用,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,法律規定應支付職工的補償金;
4、其他社會保險費用,所欠稅款;
5、普通破產債權。
二、破產流程
申請?受理?指定管理人?通知債權人公告申報債權?開債權人會議?法院宣告破產?管理人擬定財產變價清償方案?債權人、法院批準方案?執行且分配?終結程序注銷登記
三、企業申請破產提交哪些材料?
1.書面破產申請。
2.企業主體資格證明。
3.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。
4.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。
5.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,并附審計報告。
6.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,包括有形資產、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。
7.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,包括開戶審批材料、帳號、資金等。
8.企業債權情況表,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、住所、債務數額、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。
9.企業債務情況表,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、住所、債權數額、發生時間。
四、破產清算的好處有哪些?
破產清算是保護債權人利益,維護市場秩序,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程序。
1、執行中的案件立即停止執行,減輕企業負責人壓力。
2、企業負責人的征信通過破產程序后,可依法恢復,便于其再創業。
3、通過破產重整,減免企業部分債務,招募新的投資人,使企業獲得再生的機會,人才隊伍保持穩定。
5、利于破產企業順利退出市場,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;
6、利于企業治理,化解或防止金融風險無限擴大;
7、提高企業資產利用效率,實現資產的優化配置;
8、使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公平適當的清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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